云南官渡区,35名保安打死17岁少年对涉案人员最后如何处理的
自2011年10月7日至今已10年之久,此案经查仍无最新进展,可悲可叹!!!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新闻发言人称:7日凌晨1时50分,昆明市官渡区盛世之都KTV有客人因消费问题与云南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到该KTV的保安杨某、陶某发生纠纷随后,陶某打电话向驻街道办的保安公司求援。在大队长周某的带领下,30余名保安人员手持木棍、橡胶棒、钢管寻找与二人发生冲突的人员。在盛世之都KTV对面的路边烧烤摊,保安人员与正在吃宵夜的符某、韩某和崔某发生打斗,并砸毁崔某放在路旁的摩托车。最终符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7日9时许死亡,韩某和崔某入院治疗。
据了解,经初步调查该事件中的保安人员均为大板桥街道办向云南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雇佣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是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进行违建农房整治工作提供外围环境保障工作。
警方表示,目前35名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则在进一步进行中,具体处置方案仍无最新进展。对于而事件中的符某是否系被保安错打致死,警方未给予交代。
个人认为此案涉案35名犯罪嫌疑人均应行政拘留,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具有殴打情节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一、选择题(从四个选项中,选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
1、孙某今年十七周岁,离家出外在一建筑公司打工。由于工期较紧,公司安排孙某和其他一些工人搅拌泥浆,每天工作10个小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建筑公司雇佣孙某是违法的 B、建筑公司雇佣外地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
C、建筑公司安排孙某过重的劳动是违法的 D、公司没有违法,因为孙某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可以被雇佣
2、小张(17周岁)伙同他人拦路抢劫,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小张所在的学校取消了他的学籍。该学校的做法(B)。
A、合法 B、不合法 C、与法律无关 D、可以暂时取消
3、对于公证的理解,下列哪项是不正确的?(D)
A、公证和打官司不同。去公证的人们之间没有发生什么纠纷,公证只对没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证明
B、公证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纠纷
C、如果事前进行了公证,即便将来发生纠纷,也可以提供可靠证据,便于法院处理纠纷
D、未成年人也可以独自办理公证事务
4、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获得物质帮助的情况?(D)
A、年老 B、疾病 C、丧失劳动能力 D贫困
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A)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B、承担法律咨询义务 C、承担有偿法律服务 D、实习律师
6、在下列情况下,未成年人不可以获得法律援助?(D)
A、在犯罪案件中,在法院审判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B、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从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C、未成年人被犯罪侵害的公诉案件中,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D、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家长已经为未成年人聘请了律师
7、未成年人如果提起诉讼,以下哪种情况不可以申请司法救助?(C)
A、未成年人起诉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 B、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
C、有能力交纳诉讼费的 D、未成年人遭受了交通事故等伤害请求赔偿
8、17岁的小明实施的下列民事行为,哪项是无效的?( D)
A、小明在全省中学生数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获得3000元奖励 B、叔叔将自己价值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了小明
C、小明利用课余时间帮助邻居的小孩学习英语,邻居每月给他200元作为报酬
D、小明利用获得的3000元奖励,和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要到外地去旅游,但是父母不同意
9、一天凌晨,联防员甲、丙前往一居民区查暂住证,两人对一外地来京人员租住的房间猛敲门并高喊“开门”,屋内男子丁被惊醒问“是谁”,甲、丙不回答,丁以为是抢钱的拿一把刀躲在门后,猛地打开门朝冲进屋内的甲砍了一刀致甲重伤,丁的行为属于( C)
A、正当防卫 B、意外事件 C、故意伤害 D、防卫过当
10、下列哪种行为没有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D )
A、不让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 B、在升学、复学方面的不能享受到同等待遇
C、迟送入学通知书,随意开除学生 D、让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参加补考
11、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列选项中,没有体现对未成年人智力成果保护的是( B )
A、十七岁的李某在《中学生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李某对此文章享有著作权
B、张某九岁,在爸爸的指导下制作了一件木雕艺术品,张某对此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C、十五岁的王某酷爱钻研,他创作的新型酒精灯在本市各中学得到推广,王某对此新型酒精灯有相应的专利权
D、赵某十一岁,在学校组织的美术作品比赛中,赵某的国画《松》获得一等奖,赵某对此画享有著作权
12、于某今年十五岁,某中学学生,因强奸罪被检查机关提起诉讼,依据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有关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A、法院审判此案件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B、由于某年仅十五周岁,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C、针对此案件,法院不能公开审理
D、针对此案件,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学校不得取消于某的学籍
13、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的保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C)
A、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后,未与其生活的一方还有抚养义务
B、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后,未与其生活的一方还有教育义务
C、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后,未与其生活的一方没有教育的义务
D、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后,未与其生活的一方还有监护义务
14、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B、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C、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一般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D、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
1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人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A)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A、保障子女权益 B、有利于女方 C、尊重未成年人子女的意见
D、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决定
16、未成年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A)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A、公安机关 B、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 C、人民法院 D、教育局
17、下列行为中,没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社会保护的是(C)
A、剥夺成年人的智力成果 B、向未成年学生租淫秽书刊
C、让未成年学生勤工俭学 D、强迫子女弃学经商
18、无业青年李某以100元“辛苦费”为诱惑要高一学生张某将学校一台电脑偷出来,并威协张某,如果不按其意思办,将会受到殴打。张某将情况向学校反映,学校应当向(B)报告
A、民政部门 B、公安机关 C、居委会 D、教育局
19、下列属于违反治安管理、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有(D)
①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②偷窃、骗取、抢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③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④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20、半夜的时候,有个小偷到小明家里偷东西,小明爸爸在和小偷搏斗的时候,把小偷的胳膊打成骨折。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C )
A、小明爸爸打伤了人,是要负责任的 B、尽管小明爸爸打伤的是小偷,但是还应负责任C、小明爸爸是和小偷搏斗时把小偷打伤的,所以不负责任
D、不管打伤的是谁,打伤了人就是不对,都要负责任
21、下列哪种情况下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责任?(C)
A、学生违反法律规定和学校纪律,实施自己知道的危险行为
B、学生不听学校、老师的劝告和告诫仍然实施有危险的行为
C、学生离开学校后学校没有及时通知监护人
D、自己知道身体有疾病或者是特异体质,但是没有及时告诉学校
22、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附加刑包括罚金、( C)和没收财产。
A、管制 B、拘役 C、剥夺政治权利 D、赔礼道歉
23、在预防学生实习过程中的伤害事故中,下列哪个做法是正确的?( C )
A、学校组织同学们到危险场所实习 B、每天的实习时间超过八个小时
C、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D、没有在实习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4、未成年人的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送入专门学校的条件?(C)
A、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 B、携带管制刀具,老师教育后仍然不改正
C、考试经常不及格 D、多次赌博或者屡教不改
25、禁止在(C)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A、居民住宅区 B、厂矿企业 C、中小学校 D、商业区
26、人民法院对( )周岁以上不满( )周岁的未成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C )
A、14 16 B、16 18 C、14 18 D、14 20
27、梁某今年刚满十七周岁,因抢劫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A、此案不可以公开审理
B、人民法院审判此案,应当由熟悉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
C、针对此案,法院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如果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应当将其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28、下列哪项不是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应当学习的内容?(D)
A、文化知识 B、法律知识 C、职业技术教育 D、身体锻炼
29、16岁的林林在小区内被两个“朋友”拦住,要求帮助望风,他们要去盗窃摩托车。一开始林林不同意,但是他们说:“你只管望风,出了事情也不要你负责,不要那么胆小”。下面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D)
A、由于怕被嘲笑,林林答应帮助望风
B、林林只管望风,没有亲手去偷摩托车,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林林只管望风,也没有要卖掉摩托车后的一分钱,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林林和其他两个人构成盗窃罪
30、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A)
A、只有直接面对面的口头劝说、利诱等才可以构成教唆行为
B、自己不实施犯罪,但是通过利诱、请求、劝说、要求帮忙等方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仍然构成犯罪
C、我们应该注意不要成为被教唆的牺牲品,不管别人怎么劝说、利诱,朋友交情多么好,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做
D、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1、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C)
A、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如果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就是犯罪中止
B、自动放弃犯罪,是指在有条件能够实施犯罪时自己不想再继续实施了
C、只要着手实施犯罪,即便中途自动放弃,都要受到同样严厉的处罚
D、对于主动中止犯罪的行为的,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被免除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A )
A、经常旷课、进入游戏厅 B、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C、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D、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33、下面行为中哪项没有妨害社会秩序?(C)
A、在足球场看比赛大叫大闹,投掷汽水瓶,发泄不满 B、拉帮结派,经常发生械斗,群殴
C、经常逃学,在成绩单上模仿家长签字 D、侵入政府或企业网站,恶意破坏,制造病毒
34、下面的行为中哪项没有妨害社会公共安全?(D)
A、在网上散发影响安全的恐怖信息 B、在公共场所投毒
C、对同学进行恐吓和打击报复 D、在铁路上朝飞驰的火车投掷石块
35、中学生怎样做才能防范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下面哪个选项是错误的?(C)
A、自觉抵制不良意识侵蚀,加强道德修养 B、学好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C、只要不侵犯我的利益,别人的事让别人去处理,不惹是非
D、增强防范意识,机智灵活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36、王某等4名在校学生沉湎于网络游戏和聊天,手头的零用钱远远不能满足他们上网的需要时,他们便产生了盗窃的邪念。3个月之内,4人先后多次入室盗窃27100元现金及手机、手表等物,案值近3万元。他们的行为违反了(B)
A、《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7、下面哪些行为应该依法从重处罚?( C )
A、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B、向未成年人出租、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书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
C、引导、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
D、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8、高一学生王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的李某的追赶,在一胡同拐弯处撞开住户的大门进入躲避,由于慌忙,不慎将房中老太太撞倒在地后造成成重伤。刑法上将王某的行为称为(B)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意外伤害 D、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39、网络犯罪不包括(C)
A、侵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B、盗用市民上网帐号获利
C、在网上下载电影 D、通过网络寻找犯罪目标或者模仿网络游戏,在现实中实施犯罪行为
40、在被人“邀请”犯罪时,下列哪个选择是错误的?(A)
A、为了显得自己仗义不会拒绝,挺身前往
B、被胁迫的去犯罪时,断然拒绝,然后及时向家长、老师或者公安机关规定。
C、如果情况紧急,确实受到暴力威胁,也可以采取“周旋”措施,口头先答应,等到能够脱身的机会
D、有机会报警时赶紧报警
41、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列(C)属于社会保护中的禁止性规定。
A、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用工时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B、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C、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音像制品 D、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思想教育
42、未成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哪些情形下学校不应承担责任。(D)
A、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
B、学生 在校突然生病,学校没有及时送到医院,延误治疗
C、学生没有按时到校,老师发现后没有通知家长,学生溺水死亡
D、学生在篮球比赛中意外受伤
43、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人的(C)
A、防范意识 B、道德素质 C、法制观念 D、文化素质
44、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B)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A、科学知识,文化知识 B、法律知识,预防犯罪
C、生理知识 D、文化知识
4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B)
A、发育、成长 B、安全、健康 C、生活、教育 D、心理
二、判断题
1、虽然法律允许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2、打官司要有证据,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交证据。(√)
3、小洋与亮亮发生矛盾,他冲动之下将亮亮扎伤,因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亮亮的父母要求赔偿,但是小洋的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已经被判刑了,已经受到了惩罚,所以不同意赔偿。(×)
4、作为未成年人如果要办理公证的话,必须得到父母或者其他的监护人同意,或者由他们来代理。(√)
5、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场所。(√)
6、年满18周岁以上,或者16周岁以下不满18周岁但已经参加劳动,以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7、公证也是诉讼活动的一种。(×)
8、萍萍被车撞伤了,但是肇事司机拒绝赔偿,别人都劝萍萍的父母到法院去告司机,萍萍的爸爸说,家里这么困难,交不起诉讼费,法院肯定不会受理。(×)
9、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0、作为未满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别人订立合同的,都是无效的。(×)
1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12、顾客在超市偷了东西,超市有权利对顾客罚款。(×)
13、我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对我国生效。(√)
14、紧急避险所躲避的危险应该是正在发生的危险。这种危险可以是别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如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也可以是来自动物的侵袭、紧急灾害等情况。(√)
15、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16、对学生体罚是违法的,但是老师可以批评侮辱学生。(×)
17、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与学校没有关系,一律由实习单位承担。(×)
18、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相关保险。(√)
19、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20、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都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2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也是要被处罚的。但是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2、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法院一律不公开审理。(√)
23、携带管制刀具是一种防身行为,不违反法律。(×)
陕西6名未成年人围殴13岁少年致死,具体细节如何?
公公患癌症去世,三个月后,丈夫也患癌症去世。
对于这个苦命女人来说,儿子小浩(化名)成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如今,小浩也被6人围殴致死,尸体在离家不远处的荒山被发现。
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最后的精神支柱也倒下了。她还能有什么奢求?现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替儿子讨回公道。
她不希望获得多少赔偿,只希望能够严惩凶手……
40岁的苦命女人,与儿子相依为命!
吴女士是陕西延安人,从小右眼就患有眼疾,看不清东西。结婚后,她跟丈夫常年外出打工,在饭店里当小工,月工资仅2000元。生活水平处于社会底层。
2015年3月,公公检查出癌症,夫妻俩便辞去了工作回家替公公治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的积蓄。
同年8月,丈夫也检查出癌症。作为一名柔弱女子,吴女士要承担起同时照顾家里面两名癌症患者的责任,因此背负了不少的外债。
2015年11月,公公病情恶化去世。三个月后,丈夫也因病情恶化去世。只剩下她与13岁的儿子小浩(化名)相依为命。
家里背负那么多的外债,自己又因眼睛不好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收入仅靠2000元工资加上一点低保。那段日子,接连的打击差点没把她压垮……
不过,以前不管再苦再累,只要想想儿子,她就能咬咬牙坚持下去。
可如今,她连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
每一次想起儿子时,想到儿子的遗体至今还冷冰冰地摆在殡仪馆内时,吴女士都忍不住落泪,嘴里不断念叨着“他们怎么那么狠”……
借100元还200元,遇害前,小浩连续向多名亲人借钱。
8月27日暑假期间,吴女士最后一次见儿子是在她租住的20平米不到的小屋子内。
早上起床,收拾过后,吴女士照常去上班,离开家时她偷偷瞄了儿子一眼,儿子正躺在睡床上酣睡。
当天下午,小浩打来电话,说同学找他出去玩,虽然吴女士没同意,小浩还是去了。
当晚9点多,小浩还没回家,吴女士有些着急便打电话询问。小浩表示有同学过生日,并向她要了20元。
第二天凌晨仍未见小浩回家,吴女士连续拨打了几个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直到凌晨2点,电话终于接通了。
小浩向她要100元表示同学要借,明天还给她200元。吴女士说卡里没钱,让小浩回家拿现金,电话突然被挂断了,之后再也打不通。
8月28日早上,吴女士接到多名亲朋的电话,说小浩头天晚上向他们借钱,理由都是“同学要借”!
吴女士感觉事有蹊跷,不断拨打小浩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再后来打过去,电话就关机了。
起初,吴女士从来没想过小浩会遇害,还以为当天晚上没借钱给儿子,儿子在跟他生气,故意不接电话。
失踪5天后儿子尸体在荒山被发现,系脑部损伤致死
8月29日,吴女士才得知,当天找小浩出去玩的同学是小光(化名)。她立马联系了小光,哪知小光也不接电话。
当天晚上,焦急万分的吴女士撒了一个谎,她给小光发短信,表示自己出车祸了,叫小浩赶紧回家。
终于联系上小光了,但小光表示,当天分开后就没再见过小浩,并答应帮忙寻找。
8月30日,吴女士到派出所报了警,彼时,她才得知,原来小光也失踪了,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9月1日,小光在一家宾馆被找到,被带回刑警队后,交代了8月27日晚间发生的事,并指出小浩可能在离家不远处的凤凰山。
吴女士召集亲属20多人连夜找寻,找了一夜未找到小浩的踪影。
直到第二天凌晨7时许,小浩的遗体在一处土坑内被发现。
土坑周围的草很深很密,很难发现有人躺在那里。孩子的鼻梁已经断掉了,但是没有血迹,好像被人擦过。
经法医鉴定,小浩系头面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并脑疝形成而死亡。
嫌疑人为6名未成年人,其中一人不满14岁
据了解,6名嫌疑人都是来自不同学校的在校学生,彼此并不熟悉,有的甚至还是第一次见面。
当天晚上,小浩跟他们出现在凤凰广场附近的一家KTV内,几人喝了三四箱啤酒。
根据KTV内部监控画面显示,从几人进入该店至离开,表现并无异常。
凌晨3点左右他们离开了,离开前有说有笑,还在门口逗留了一会。
凌晨五点左右,几人被监控摄像头捕捉到,有说有笑地上了凤凰山。
离开的时候,其他人从另一个方向走了,此时画面中再没看到小浩的影子。
警方透露,6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其中一名嫌疑人未满14岁已交由监护人看管,另外5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被批准逮捕。
时隔80余天,吴女士仍未从失去儿子的痛苦中走出来。她很想知道,当晚在凤凰山,儿子究竟经历了什么?
出租屋内,如今只剩下她独自一人,夜晚,她不止一次被同样一场噩梦惊醒,儿子被一群人围殴时,倒在土坑内痛苦的挣扎,嘴里无助地喊着“妈妈”“妈妈,救我”……
但她,却无能为力!
更令吴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儿子遇害至今已80多天了,6名嫌疑人的家人竟无一人向她道歉,都在各自推卸责任。甚至还把她拉黑了。
她表示,绝不原谅,一定要等到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青少年犯罪案例
1、被告人罗某某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罗某某(16周岁,在校学生)和谢某某均系长沙某学院学生,同住于本市天心区校区男生宿舍504房间。2015年9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罗某某在宿舍内因琐事与谢某某发生争执,继而肢体接触,期间被告人罗某某用1把不锈钢单刃尖刀捅伤被害人谢某某左侧腹部。
经鉴定,被害人谢某某左腹部刺伤,左侧横结肠对穿伤,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罗某某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罗某某在案发后及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量刑时予以考虑。根据被告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居住地基层组织出具的社区矫正材料,可以对被告人罗某某适用缓刑。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被告人刘某凡、刘某聪等聚众斗殴案案
被告人尹某(成年人)在天心区解放西路某酒吧遗失一部手机,此手机被酒吧服务员饶某捡到并使用多日。尹某知晓后,联系饶某协商退还手机以及赔偿事宜。饶某将手机退还给了尹某,并答应赔偿尹某500元钱。后尹某多次要求饶某支付500元赔偿金未果。
2015年4月29日凌晨,尹某邀被告人刘某凡(17周岁)在酒吧门口拦住饶某、迟某等人,要求饶某支付500元赔偿金,遭到饶某拒绝,双方发生口角。刘某凡于是打电话给正在另一个酒吧门口的被告人刘某聪(16周岁),要其前来帮忙打架。随后,刘某凡手持棒球棍,并纠集被告人刘某聪肖某某、王某某等人赶至酒吧门口,对饶某、迟某等人进行殴打,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经审理认为,刘某凡、刘某聪等五名被告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刘某凡、刘某聪在归案后和法庭审理过程中均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均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刘某凡、刘某聪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聪、刘某凡所在的基层组织同意对两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可以对被告人刘某聪、刘某凡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凡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刘某聪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该案没有上诉、抗诉,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被告人张某某盗窃案
被告人张某某(17周岁)伙同他人分别于2015年12月24日、2016年7月1日凌晨,窜至长沙市芙蓉区某超市和天心区涂家冲某超市内,盗窃中华、软极品芙蓉王等品牌香烟共计人民币16244.1元。后二人将所盗赃物予以均分,分别销赃后将赃款予以挥霍。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被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归案后及法庭审理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对被告人张某某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3、被告人陶某某、左某某故意伤害案
2017年7月16日2时许,被告人陶某某(17周岁)等人在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某酒吧与樊某发生了口角并相互斗殴。后被告人陶某某又纠集被告人左某某(17周岁)等十余人至某酒吧将樊某、龚某喊出酒吧,双方交谈无效便动起手来,被告人陶某某等十余人一同殴打龚某、樊某两人。
2017年7月18日被告人左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7月26日被告人陶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龚某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樊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均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均系主犯。但从本案被害人的伤情来看,主要系被告人左某某持刀所致,对于本案的伤害后果,被告左某某的作用明显大于被告人陶某某。
两被告人在本案中具有以下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被告人陶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左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具有坦白情节。
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上述情节均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所在的司法局愿意对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进行社区矫正,综合被告人犯罪性质和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可以对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宣告缓刑。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定:1、被告人左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被告人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3、禁止被告人左某某、被告人陶某某在成年之前进入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5、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抢劫案
2016年11月30日凌晨4时许,王某在本市天心区蔡锷南路某酒吧以谎称被害人曹某某调戏其朋友的女朋友为由,伙同曾某等人将被害人曹某某强行带至本市解放西路某KTV厕所,并纠集余某某、荀某某和被告人钟某某(17周岁)、周某某(17周岁)等人,采用肢体推搡、匕首威胁等方式向被害人曹某某索要人民币3000元。
随后,又将被害人曹某某行带至某KTV包厢,荀某某和被告人钟某某用挥舞匕首的方式威胁被害人曹某某,迫使被害人曹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人民币1000元至余某某的账户上,余某某离开现场;
当日凌晨5时许,王某指使荀某某、曾某和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将被害人曹某某强行带至某客房部,荀某某和被告人钟某某继续采用挥舞匕首的方式威胁被害人曹某某,被告人钟某某强行夺过被害人曹某某的手机,操作被害人曹某某的手机转账人民币2000元至被告人周某某的账户,随后荀某某和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离开现场,所得赃款予以瓜分、挥霍。
2016年11月30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抓获,并从被告人钟某某身上起获长约25厘米的黑色折叠式匕首1把。被告人钟某某、 周某某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伙同他人,使用持刀威胁手段劫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均系主犯。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作案时均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有坦白情节,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定被告人钟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周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参考资料: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网-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白皮书

